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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

 

 

本律所专业人员具备多年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服务经验,服务的客户涵盖开发商、承包商、政府机构等多个领域,并长期、系统地对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、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和研究,可以为客户提供更有效落地的解决方案

 

▸ 建筑工程招投标

▸ 建筑工程合同起草、谈判

▸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风险防控

▸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

▸ 建筑工程保修

▸ 建筑工程结算

▸ 建筑工程索赔与反索赔

▸ 建筑工程争议解决(调解、仲裁、诉讼)

 

  • 开发商无证销售房屋构成违约,无权主张买卖合同纠纷无效

    林某于2002年11月1日与开发商签订了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旭花园联体别墅一栋,面积171平方米,房产总价为49.5万元,合同约定,开发商应在18个月内办妥房产证,否则,林某可拒付银行贷款与交物业费。合同签订后林某向开发商支付了首付款15.5万元,余款34万元开发商为林某担保办理了银行贷款。至2004年9月,开发商仍未办妥房产证,林某便开始拒付贷款,开发商只得为其垫付贷款七期共71674.27元。

    넶77 2023-09-19
  • 一房两卖赔偿纠纷案--全国百名建设领域优秀专业律师潘泽河案例选

    2009年5月25日,原告与被告签订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,约定被告将其开发的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乙12号都心会馆住宅楼1层106号房屋出售给原告,房价款1173 085元。原告支付首付款873 085元,余款通过贷款支付。关于逾期付款责任,合同约定如60日内逾期支付购房款的,原告可向被告要求支付违约金,合同继续履行。

    넶51 2023-09-19
  • 最高法案例:未标注用途的转款可认定为用于偿还借款或者支付工程款

   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工程施工债权债务关系、借款关系,并且双方当事人之间付款凭证中存在大量标注款项用途为“工程款”字样的情况下,法院判决认定“未注明款项用途”的转款不能排除用于偿还借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两种情形,并不缺乏理据。因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支付工程款之债和偿还借款之债,该两种债务均属于金钱之债,应认定为相同种类的债务。

    넶73 2023-09-19
  • 张某与中铁某局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

    넶81 2023-09-20

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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